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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17-9-19-9:30:19]    浏览量:6843次

  印章管理制度

  笫一条 为严格印章管理,加强印章使用的规范性,防止用印漏洞,制定本制度。
  笫二条 本机构使用的印章包括司法鉴定机构公章、司法鉴定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
  第三条 本机构的公章、司法鉴定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由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 所有印章,均应专门加锁,置于牢固的保险柜内或者抽屉之内。管理人员对于自己保管的印章,未经机构负责人同意不得转交他人保管。
  第五条 本机构的司法鉴定旁用章用于出具各类司法鉴定文书。出具司法鉴定文书须盖司法鉴定专用章,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经机构负费人批准。
  笫六条 财务专用章(包括法定代表人私章)必须严格按财务管理制度使用。
  第七条 不得使用公章印盖空白信纸、介绍信等。
  第八条 盖出的各种印章,必须位置恰当,字体端正,图形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