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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人助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1-14:37:19]    浏览量:1860次

2018年11月26日,为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指示,我中心主任杨丰强在例会上宣读了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人助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医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法医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以及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司法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其中《山东省司法鉴定人助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司法鉴定人助理的概念、适用范围、责任主体,首次将司法鉴定人助理同司法鉴定机构的行政、财务等辅助人员进行区别。强化了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鉴定人助理的监管职责我中心下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司法鉴定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夯实了人才基础,为司法鉴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