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组织召开司法鉴定立法调研座谈会,重点围绕司法鉴定法立法工作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本次座谈会规格高、覆盖面广,汇聚了司法部相关负责人,以及江西省司法厅、重庆市司法局、北京市司法局、山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司法厅、湖南省司法厅等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分管领导,同时邀请行业协会核心专家代表参会,实现监管层面与行业实践层面的全方位意见汇聚。
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山东东岳司法鉴定中心主任杨丰强,作为司法鉴定行业一线专家应邀出席本次会议,并作专题汇报发言。发言中,杨丰强主任立足自身长期深耕一线的司法鉴定执业经验,系统剖析了当前行业在管理运行、标准实施、执业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紧扣司法鉴定立法的必要性、核心制度架构及实践路径等关键议题,提出了兼具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充分传递了行业诉求与“东岳声音”。
杨丰强主任强调,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的核心技术支撑,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其执业质量直接关系司法公信力。当前我国司法鉴定行业在管理体制、标准规范、执业行为等方面仍存在突出短板,亟需通过专门立法予以系统性破解、规范化引领,并重点提出三条具体建议:
一是确立统一集中的监管体制,明确司法行政部门作为司法鉴定行业的主体监管职责,建立“准入—运行—退出”全流程统一管理体系,规范侦查机关内设鉴定机构的执业范围与边界,推行全国统一、公开透明、动态更新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名册制度,破解多头管理、监管缺位等问题。
二是构建科学规范的司法鉴定标准体系,推动建立全国统一、层级清晰、适配实践的司法鉴定技术标准与操作规范,完善鉴定质量管理体系及专家论证机制,提升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信力;强化鉴定人执业保障与责任约束,明确鉴定人执业权利与法定义务,依法保障其调查取证权、出庭作证权及人身安全,规范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凸显司法鉴定公益属性,兼顾公益性与行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强化立法实践导向,坚持问题导向推进立法,加强部门协同与公众参与,广泛凝聚行业及社会共识,确保制定的司法鉴定法贴合实践、切实可行,为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附:参会人员名单
1、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杨向斌 局长
郑振玉 副局长
张效礼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处处长
袁昌振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处副处长
任治奇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处干部
孙茹兴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处干部
刘宇辰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处干部
2、省(市)管理干部
董 颖 江西省司法厅司法鉴定工作处处长
程 桢 重庆市司法局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处长
赵 峰 北京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王 旋 山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郭爱田 广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副处长
章大峰 湖南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
3、行业专家
杨春松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会长
王 旭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副会长
吴 旭 中国医科大学教授
杨 旭 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杨丰强 山东省司法鉴定协会副会长
赵 虎 广东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
吴元明 陕西省司法鉴定协会会长
张雅楠 司法鉴定管理工作处干部
供稿:办公室
编辑:葛哦畅
审核:郭德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