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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杨东明 为全市司法鉴定人进行培

发布时间: [2020-5-25-16:20:8]    浏览量:1421次
 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2020年5月1日实施,为了提高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执业能力,规范司法鉴定行业的执业行为,经研究并报市司法局批准,泰安市司法鉴定协会邀请泰山区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杨东明对全市司法鉴定人进行线上培训。
  5月10日上午9时,培训在主会场山东东岳司法鉴定中心举行,全市司法鉴定鉴定人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培训。
  杨东明主任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涉及司法鉴定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把具体的典型案例和自己的办案经验与大家分享,培训现场获得大家阵阵掌声。

  培训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培训,对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执业行为,提升司法鉴定质量,推动我市司法鉴定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