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为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及指示,我中心主任杨丰强在例会上宣读了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司法鉴定人助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做好2018年度法医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法医技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以及山东省司法厅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司法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和推进司法鉴定认证认可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其中《山东省司法鉴定人助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司法鉴定人助理的概念、适用范围、责任主体,首次将司法鉴定人助理同司法鉴定机构的行政、财务等辅助人员进行区别。强化了司法行政部门、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鉴定人助理的监管职责,对我中心下一步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司法鉴定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夯实了人才基础,为司法鉴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